在城区道路上有一类车
它们被商家冠以
“老年代步车”、“新能源电动车”等
时髦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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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这类车因为无牌无证
在路上一直是横行霸道
经常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
不遵守交通法规
也不顾及其它车辆的通行状况
很多小伙伴都对它表示
讨厌!
痛恨!
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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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交警蜀黍和大家一样
对这类扰乱交通秩序、交通事故频发的
无牌无证车辆
也是深恶痛绝
今天,交警蜀黍正式对它们说“不”
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对中心城区三轮、四轮电动车
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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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6月4日至6月30日)
开展以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为主体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针对集贸市场、贸易广场等商圈,采取上门宣传的形式,发放《致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车主或驾驶人的一封信》。
2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对三轮四轮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查处,严厉查处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载客、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对涉牌涉证超标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进行严厉查处。
3
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9月30日以后)
对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不定期督查三轮四轮电动车的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反弹现象,构建三轮四轮电动车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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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到底属于什么车?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答:目前城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绝大部分都不是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强制标准来生产的,这些车辆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家都不能提供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他们能提供的只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按照许可他们生产的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所以,您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既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而是一种只能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特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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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是否可以上道路行驶?
答:不可以。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城区道路上常见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都没有登记上牌,所以是不可以上道路行驶的。
但是,如果您的车是正规的新能源汽车,并依法办理了注册登记,上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那么您的车是可以正常上道路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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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为什么公安交警不给此类车上牌?
答:《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对于列入此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公安交警一律予以登记,否则不予登记。而目前市场上大部分此类车均不在公告范围内(也不可能在这个公告范围内,因为它们是按特种设备许可生产的特种车辆),所以公安交警不能给它们办理上牌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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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驾驶此类车上路将受到何种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规定,无牌车辆上路将被依法暂扣,并处以200元罚款。如果这类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经司法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驾驶人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不仅要罚款、扣留车辆,情节严重还可能并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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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现在赣州交警开始严管这类车了吗?我的车还能拿回来吗?
答:是的。赣州交警从现在起,将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严管严控。虽然我们不能取缔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生产和交易(毕竟按照生产许可的规定,一些符合条件和需求的工厂、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等是可以购买使用这类车辆,并可以在厂区、景区、场区行驶的),但我们将依法制止这类只能在场(厂)区内行驶的车辆违反规定上城市道路行驶。
现阶段,公安交警部门将按“先礼后兵”的原则对无牌电动三轮车、四轮开展整治。即:第一次发现,对车辆及车主、驾驶人进行警告教育、造表登记并签订《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不再上路行驶告知承诺书》后放行;第二次发现,按照无牌车辆上路依法给予200罚款;第三次发现,依法扣留车辆。
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无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车辆安全系数低,制动性、稳定性差,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危多发群体。所以,最后我们真诚提醒您:请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不要再违法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同时,也请您转告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再购买这种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动车。
祝您一路平安!
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2018年6